家有四孩无人养 耄耋老汉上公堂

年逾八旬的刘老汉虽有三儿一女,但却无人赡养,伤心之余,他把四个子女告上法庭。近日 ,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赡养纠纷案件,判令刘老汉四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余元。

1929年出生的刘老汉与老伴生有三子一女,将孩子们一个个抚养长大,含辛茹苦。老伴去世后 ,刘老汉将自己的耕地交给三儿子耕种 ,并跟随三儿子一家人生活。但近两年,因年事已高,又身患疾病 ,无法独立生活,三儿子不愿再赡养老人,老汉只好住到女儿家中。看到三个儿子对自己不闻不问,一怒之下,老人到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孩子们支付赡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现原告已无劳动能力,四被告有向原告支付赡养费的义务,赡养费依照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据此,法院依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王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