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宣法制 程序公开显公平
「我不想在村文化室开庭,我就要到县上开庭,你们下来开庭是不是因为和他们有啥关系?」原告在电话里对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表示出强烈的不满和怀疑。但七天后,原、被告都对法官说:「谢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原告因驾车通过被告地边时碾压被告地头棉花,双方产生言语冲突和肢体接触,遂诉至玛纳斯县人民法院。该案系因邻里纠纷引起肢体冲突导致身体受伤的侵权案件,案件虽小,但该类案件属常见多发案件,且从证据上看事实不清,双方争议较大。
法院受理该案后,决定巡回审判,将法庭定于玛纳斯县六户地镇闯田地村文化室,并与驻村工作队联系发出开庭公告。当法院通知原告巡回审判该案时,原告对承办法官产生了怀疑的态度并坚决表示反对。经了解得知,原告的文化程度低,处理问题的方式比较偏激,对驻村工作队、派出所组织调解的工作都有较大的不满情绪。为打消原告的顾虑,承办法官给原告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原告最终同意巡回审判。
开庭前,80余名旁听群众提前到庭入座,现场秩序井然。庭审中,法庭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重新询问了当事人事发的经过。法庭查清案情后,耐心地讲法说理,宣传法律,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3小时后圆满调解结案,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次巡回审判活动既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纠纷,又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玛纳斯县法院通过选取典型案件,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到纠纷发生地,主动邀请当事人亲属、村民、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多方联动、多管齐下,为当事人讲道理、辨是非,既有利于纠纷解决,又通过庭审零距离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审理一案,实现教育一片、宣传一片的效果。